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1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二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祥源控股计划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
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
时,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亚娜
王雷
李强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