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股份”、“公司”) 的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对交建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9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在上 海证 券 交 易 所主 板 上 市。 公 司 首 次公 开 发 行前 总 股 本 为 449,100,000 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499,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99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910 万股。2020 年 10 月 21 日,限售期为十 二个月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387,540 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16 名股东,分别 为: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俞发祥,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俞水祥、黄山市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胡先宽、黄山市启建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欧阳明、俞红华、陈明洋、高杨、储根法、施秀莹、吕鑫燚、 徐拥军、曹振明。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35,712,46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54.24%, 将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 限售股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总股本为 499,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49,9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9,100,000 股。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 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 号) 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19,924,23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 618,924,23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 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六个月;2022 年 1 月 5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条 件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18,924,23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283,211,77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35,712,460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公司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 部分股票。 本公司在所持安徽交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减持安徽交建股票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安徽交建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每年减持 安徽交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安徽交建股份数的 5%。 安徽交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徽交建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安徽交建 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如安徽交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安徽交建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 2 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做出减持决定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 届时有效的规定。” (二)俞发祥承诺 “本人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 股票。 本人在所持安徽交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减持安徽交建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安徽交建发生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每年减持安 徽交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安徽交建股份数的 5%。 安徽交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徽交建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安徽交建的 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安徽交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安徽交建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三)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山市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和黄山市启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本企业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 3 部分股票。 在本企业做出减持决定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 届时有效的规定。” (四)俞水祥、俞红华承诺 “本人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 股票。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五)胡先宽、高杨、欧阳明、陈明洋、曹振明、储根法、施秀莹、吕鑫燚、 徐拥军承诺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4 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 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35,712,46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 股份是否存在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质押、冻结情 号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 本比例(%) 况 股)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 1 274,293,290 44.32 274,293,290 0 136,500,000 责任公司 2 俞发祥 15,729,100 2.54 15,729,100 0 9,740,000 黄山市为众投资管 0 0 3 8,690,000 1.4 8,690,000 理中心(有限合伙) 4 俞水祥 7,294,930 1.18 7,294,930 0 5,830,000 黄山市行远投资管 0 0 5 6,965,000 1.13 6,965,000 理中心(有限合伙) 6 胡先宽 6,000,000 0.97 6,000,000 0 0 黄山市启建投资管 0 0 7 5,219,500 0.84 5,219,500 理中心(有限合伙) 8 欧阳明 1,945,320 0.31 1,945,320 0 0 9 俞红华 1,945,320 0.31 1,945,320 0 0 10 陈明洋 1,710,000 0.28 1,710,000 0 0 11 高杨 1,600,000 0.26 1,600,000 0 0 12 储根法 1,450,000 0.23 1,450,000 0 0 13 施秀莹 950,000 0.15 950,000 0 0 5 14 吕鑫燚 810,000 0.13 810,000 0 0 15 徐拥军 650,000 0.11 650,000 0 0 16 曹振明 460,000 0.07 460,000 0 0 合计 335,712,460 54.24 335,712,460 0 152,070,000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解禁后,交建股份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5,712,460 -335,712,46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211,775 335,712,460 618,924,235 股份合计 618,924,235 0 618,924,235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 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以下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斗志 李骘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