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基本有效,未发生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议案。
   6、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2023 年对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稳定持续需要,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暨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组建联合体参与台州府城投
标系为了发挥联合体各方的业务和资源优势,实现各方优势互补。本次关联交易
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
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出席董事会三
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银行借款
额度制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
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惠芳




    张治栋




    陈   亮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