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8-05-2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曲美家居”)拟联合华
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 QuMei Investment AS 向挪威
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kornes ASA(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
出购买其持有的已发行的标的公司股份的现金收购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为公开自
愿现金要约收购,拟收购标的公司至少 55.57%(经充分稀释)的已发行股份,至
多为标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曲美家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决
议收购上述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2018 年 1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下发《智美创舍家居(上海)
有限公司收购挪威家居制造商 Ekornes100%股权项目的确认函》(发改外资境外确
字[2018]204 号);
2、2018 年 5 月 23 日,曲美家居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要约收购 Ekornes ASA 暨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就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须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家发改委的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
4、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手续;
5、本次交易所涉要约收购文件尚待奥斯陆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登记,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登记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