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8-3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
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六、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
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
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
为扰乱会场秩序;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周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51 号院 8 号楼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 年 9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题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
1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大曲美”)
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
项目贷款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购买机器设备等资金需求。
为支持恒大曲美业务发展,公司拟按 60%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即担保金额
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就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请各位股东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利萍女士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马思源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思源女士简历:
马思源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公司外埠销售部经理、外埠管理中心业务副总、外埠
运营部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办运营管理部、集团办主任。
马思源女士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持有公司
80,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