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0-00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曲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曲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