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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2020-07-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20]898 号文核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曲美家居”、“发行人”或“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产业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
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发行底
价为 6.5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相关决议的规定。


                                   1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96,275,546 股,符合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要
求,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898 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7,735,400 股”的
要求。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 6.85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59,487,490.10 元,
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
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
案。

    2019年5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6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10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
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相关
期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10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2019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9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3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
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相关
期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2020年3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020年4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曲美家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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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8 号),核准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0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
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4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6 家)、基金
公司 31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公司 13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
意向书的投资者 27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99 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 年 6 月
15 日)后至申购日(2020 年 6 月 30 日)9:00 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仓赢源咨询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邓跃辉、李勤顺、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邹瀚枢、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何慧清、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卓瑜宏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
京百泉汇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徐莺、林少峰、金善银太阳
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吴小钧、孙琪伟共 23 名新增
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
送认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的相关人员与
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资者外,发送
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
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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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00-12:00,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共收到 24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曲美家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
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12:00,共收到 20 个认
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8,000 万元。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报价                  是否缴   是否
序                                   关联              累计认购金
              认购对象名称                    (元/                 纳保证   有效
号                                   关系              额(万元)
                                              股)                    金     报价
     珠海卓瑜宏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                                     无        6.99    8,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6.80    4,800         是      是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策略精选 7
3                                     无        6.91    2,000         是      是
     号资产管理产品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
4                                     无        7.00    4,000         是      是
     金产品-股票账户
                                                6.82    2,000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无                               是      是
                                                6.65    3,000
                                                7.11    2,000
6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不适用    是
                                                6.66    2,500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91    2,000
7    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    无                               是      是
                                                6.52    5,000
     基金
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91    3,200       不适用    是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                                     无        6.91    2,000         是      是
     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
10                                    无        7.05    2,000         是      是
     优利 CTA 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1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50    3,500       不适用    是
12   林少峰                           无        6.96    4,500         是      是
13   吴小钧                           无        6.95    2,500         是      是
14   孙琪伟                           无        6.97    2,500         是      是
                                                6.85   10,000
15   金善银太阳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                               是      是
                                                6.80   10,000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太
16                                    无        6.66    2,000         是      是
     投资价值 1 号私募基金
17   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           无        6.90    5,000         是      是
18   李勤顺                           无        7.00    2,400         是      是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80     2,000
  19                                      无                              是      是
       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6.50     2,500
  2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7.11     2,800       不适用    是
  21   徐莺                                无      6.87     5,000         是      是
                                                   7.00     6,000
  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6.90     7,000         是      是
                                                   6.80     7,000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
  23                                       无      7.25     4,600         是      是
       公司
  24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      6.63     8,000         是      是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 24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
  价单》及完整的附件,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85元/股,发行对
  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元/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股)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1                                       6.85             6,715,328      45,999,996.80
                   限公司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5             4,087,591      27,999,998.35
   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5             2,919,708      19,999,999.80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量金优利 CTA 二号证券投资           6.85             2,919,708      19,999,999.80
                   基金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5           10,218,978       69,999,999.3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
   6                                       6.85             5,839,416      39,999,999.60
           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7               李勤顺                  6.85             3,503,649      23,999,995.65
       珠海卓瑜宏信股权投资合伙企
   8                                       6.85           11,678,832       79,999,999.20
               业(有限合伙)
   9               孙琪伟                  6.85             3,649,635      24,999,999.75
  10               林少峰                  6.85             6,569,343      44,999,999.55


                                               7
11               吴小钧                   6.85            3,649,635         24,999,999.75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5            4,671,532         31,999,994.20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策略精选
13                                        6.85            2,919,708         19,999,999.80
           7 号资产管理产品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
14   司-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            6.85            2,919,708         19,999,999.80
               券投资基金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
15   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            6.85            2,919,708         19,999,999.80
                     金
16     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             6.85            7,299,270         49,999,999.50
17                 徐莺                   6.85            7,299,270         49,999,999.50
     金善银太阳城私募证券投资基
18                                        6.85            7,954,381         54,487,509.85
                     金
                     合计                                97,735,400        669,487,490.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缴款 40,000,000 元(含
保证金),未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其他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款。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
司已缴纳款项的部分为有效认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再
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获配股数为 5,839,416 股,最
终获配金额为 39,999,999.60 元。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最 终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为 659,487,490.10 元 , 发 行 股 数 为
96,275,546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
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
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
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
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8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
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及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曲美家居
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
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保证
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
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
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
诺:本单位/本人及与本单位/本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
参与本次曲美家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认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
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
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曲美


                                  9
家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招商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安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珠海卓瑜宏信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李勤顺、孙琪伟、林
少峰、吴小钧、徐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除
招商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安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深圳嘉石
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嘉石大岩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
优利 CTA 二号证券投资基金、金善银太阳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意资管-工商
银行-策略精选 7 号资产管理产品、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及其产
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完成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六)缴款与验资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向获得配
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


                                   10
司实际缴款 40,000,000 元(含保证金),未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其他投资者均及
时足额缴款。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相关规定协商
确定江苏又一添科技有限公司已缴纳款项的部分为有效认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最 终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为 659,487,490.10 元 , 发 行 股 数 为
96,275,546 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投资者实际缴款总额为 659,487,491.00
元,投资者多缴纳的 0.90 元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原路退回至投资者缴
款账户。
    2020 年 7 月 8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2020 年 7 月 9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曲
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77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17:00
止,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659,487,491.00 元。
    2020 年 7 月 9 日,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曲美家
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78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发行人
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275,5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9,487,490.10 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 29,013,425.56 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30,474,064.54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96,275,546.00 元,超出股本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34,198,518.54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
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




                                          11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4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
于2020年4月25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的核准批复,并于2020
年6月10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
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
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
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事
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以下无正文)




                                   12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丁                          刘新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