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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1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阅读,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
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
的要求。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炘、陈燕生、傅江、刘松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