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罗炘、陈燕生、傅江、刘松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