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22 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
益。现将我们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积了
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何法涧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高级工程师。2015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家具行业协会会长。2021 年 9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傅江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2003
年至 2006 年,任德国汉堡 Hadi Teherani 设计事务所家具设计师;2008 年至今,
任北京理工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专业教师。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陈燕生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律
师。2008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松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澳洲
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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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经理;曾任玛泽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分别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2022 年应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罗炘 9 9 0 0
傅江 9 9 0 0
陈燕生 9 9 0 0
刘松 9 9 0 0
何法涧 9 9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
大会,独立董事未参加股东大会。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在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程中,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及决策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子公司股权融资、公司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四)2022 年年报工作情况
关于 2022 年年报相关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
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审议
年度报告前,我们和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年度报告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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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对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五)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里,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进行了解;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会谈、现场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
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借款累计发生
额 4,20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 7,700.00 万元。除该事项外,公司未
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
绩效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发布业绩预告,积极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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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经
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报
告期内,公司各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
现状。
(九)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
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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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
务。
2023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
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
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燕生、傅江、刘松、何法涧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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