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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7-11-09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2017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至2017年11月8日。公示期间,监事会未
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
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