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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11-2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安排等事项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共计19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
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该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7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以12.24元/股的价格授予共计82万股限制性股
票。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