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力股份”)拟使用人
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 号)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实际发行价
格 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3,1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
发行费用总额 37,016,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6,083,300.0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2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计划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募集资金 建设期
高端电机定转
常戚发改备 常戚环表
1 子冲片和铁芯 18,608.33 18 个月
[2013]13 号 [2013]019 号
生产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 -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累计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
1 18,608.33 5,168.35 13,757.64
芯生产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1.21
注:上述表格中“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提前归还,
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
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神力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