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为“中科江南”)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3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5%;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为“中科盐发”)持有公司 3,77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4%; 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金源”)持有公司 2,46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2%;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为“中科虞山”)持有公司 1,45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2%; 张家港中科龙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龙江”)持有公司 1,451,7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02%。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1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75%(鉴于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 12,000 万股变更为 12,082 万股,拟减持股份 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稀释)。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中科盐发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1 月 19 日、1 月 22 日、1 月 23 日通过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3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8%。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中科江南 5%以下股东 4,355,100 3.605% IPO 前取得:4,355,100 股 中科盐发 5%以下股东 3,774,600 3.124% IPO 前取得:3,774,600 股 中科金源 5%以下股东 2,466,900 2.042% IPO 前取得:2,466,900 股 中科虞山 5%以下股东 1,451,700 1.202% IPO 前取得:1,451,700 股 中科龙江 5%以下股东 1,451,700 1.202% IPO 前取得:1,451,700 股 注 1: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截至目前,公司已完 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0,82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中科江南 4,355,100 3.605%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盐发 3,774,600 3.124%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金源 2,466,900 2.042%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虞山 1,451,700 1.202%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龙江 1,451,700 1.202%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13,500,000 11.175% — 注 2: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 当前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格区间 总金 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持股 (股) 比例 式 (元/ 额 数量 比例 股) (元) (股) 中科盐发 2018/1/18~ 集中竞 16.77 5,701 3,439 2.84 335,500 0.278% 2018/1/23 价交易 -17.20 ,163 ,100 6%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中科龙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