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8-16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 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3,1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
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7,016,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083,3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2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计划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
募集资金 建设期
高端电机定转
常戚发改备 常戚环表
1 子冲片和铁芯 18,608.33 18 个月
[2013]13 号 [2013]019 号
生产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 -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累计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
1 18,608.33 8,354.83 10,758.12
芯生产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1.21
注:上述表格中“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
1、由于地区规划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
地项目”原用地拟被政府收储。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
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编号为GZX20161002地块,上述地块控规规划已于2018年2
月调整完毕。由于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发改委备案及环保
批复均需重新履行相应程序,程序用时较长而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
2、募集资金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电机市场
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
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材料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
利空间,而下游未来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
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
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进一步扩大产能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高端电机定转子
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间由2018年7月延长至2019年4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
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
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
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