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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9-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神力股份(603819)
保荐代表人姓名:先卫国                   联系电话:021-2026207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超                     联系电话:0755-23835058


     一、保荐工作概述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与神力股份签订的保荐承
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保荐机构,对神力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证券就神力股份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 号)核准,神力股份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
格 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31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
用总额 3,701.6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608.33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众会字(2016)第 6212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中信
证券、神力股份和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由于原用地拟被政府收
储,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后,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发改委备案及环保批复均需重新
履行相应程序,程序用时较长而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高端电机定
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间由 2018 年 7 月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
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18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9,790.33 万元。2018 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 180.22 万元,收到专户存储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5.9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184.71 万元。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核
查了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走访募投项目实施现场、走
访专户监管银行等,确保神力股份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神力股份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
制度。
    2018 年,神力股份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 11 月 6 日-2018 年 11 月 9 日,保荐代表人对神力股份进行了现场检
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
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神力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上
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监高职责等
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神力股份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8 次监事会。保荐
机构事前事后审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督促神力股份及时披露相关
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及相关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
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神力股份已经
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报告期
内,神力股份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神力股份 2018 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控股股东股份
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股东减持计划等公告。


    通过对神力股份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先卫国                       黄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