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
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除届时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8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68,426,86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12,080 万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 本为 168,426,860
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让给职工。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为:公司住所地。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其职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 八 ) 决 定 公 司 因 本 章程 第 二 十 四 条 第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后面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提名、薪
由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决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议设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计专业人士。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