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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
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除届时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8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68,426,86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12,080 万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的总股 本为 168,426,860
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让给职工。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为:公司住所地。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其职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 八 ) 决 定 公 司 因 本 章程 第 二 十 四 条 第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后面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提名、薪

由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决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议设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计专业人士。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