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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彭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苏州彭博”)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8,129,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苏州彭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 2,2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1%。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减
    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806,800 股
 苏州彭博       5%以下股东    8,129,520        4.83%
                                                          其他方式取得:2,322,7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朱晓静系苏州彭博有限
               苏州彭博        8,129,520          4.83%
第一组                                                               合伙人之一
                朱晓静          363,875           0.22%         朱晓静系苏州彭博有限

                                          1
                                                               合伙人之一
            合计              8,493,395         5.05%              —

注 1: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元/股)
                                                                                     2019/7/19~                                       2019 年 6 月 26 日
               朱晓静                       652,000               0.39%                                         13.30-13.55
                                                                                      2019/7/1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减持合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股)                                                                                                  区间           来源            因

            不超过:2,200,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84,268 股             2019/9/6~
苏州彭博                        不超过:1.3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000 股                                                                           2019/12/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0,000 股
           注 2: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
           之日起的 3 个月内。
           注 3: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
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机构承诺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发行
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十二个月。如本机构未将违规减持所
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机构现金分红及税后工资(如有)中与违规减
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机构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不包括本机构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另行
承诺如下:
    ①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十二个月内,本机构直接或间接转
让所持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的 30%;
   ②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机构直接或间
接转让所持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的 6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苏州彭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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