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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1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神力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 年 10 月 26 日,神力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
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9 号)核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陈
忠渭、庞琴英、常州长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
89,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5%,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3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000,000 股。
    2017 年 11 月 27 日,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
26,100,000 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56,1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63,900,000 股。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43)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售股票 820,000 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 120,82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4,72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6,100,0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拟注销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2019
年 2 月 13 日,前述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0,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变更为 64,7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6,100,000 股。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
增 47,626,860 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68,426,86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更为 90,58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77,846,86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拟注销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12,000 股。2019 年 10 月 11 日,前述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8,314,86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90,468,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77,846,86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 168,314,86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90,468,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7,846,86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
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陈忠渭、庞琴英、常州长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
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上述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或本机构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市后发行人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不包括本人或本机构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
股份),另行承诺如下:
    ①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或本机构直接
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的 15%;
    ②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或本机构直
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的 30%。
    4、本人或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
后,本人或本机构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
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或本机构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或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
人或本机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或本机构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十二
个月。如本人或本机构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
或本机构现金分红及税后工资(如有)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
所有。
    公司董事陈忠渭特殊承诺:
    1、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超过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本人持有的该
部分发行人股份;且自本人申报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市后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9,460,00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解除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剩余限售股
                                                                    股份数量
  号              名称              数量           总股本比例                    数量
                                                                      (股)
  1              陈忠渭           71,328,600        42.38%         71,328,600          0
  2              庞琴英            7,925,400         4.71%          7,925,400          0
         常州长海投资中心(有
  3                               10,206,000         6.06%         10,206,000          0
               限合伙)
               合计               89,460,000        53.15%          89,460,000         0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206,000    -10,206,000           0
 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80,262,000    -79,254,000    1,008,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468,000    -89,460,000    1,008,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77,846,860    89,460,000    167,306,86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7,846,860    89,460,000    167,306,860

 股份总额                               168,314,860       0         168,314,86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神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神力股份关于
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对神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先卫国                        黄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