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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股份”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64 元/股(含 17.64 元)(因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25 元/股(含 25 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64 元/股(含 17.64 元));本次
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5 日、6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0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19-031)。
    二、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在回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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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1 日、2019 年 9 月 3 日、
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1 月 1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 日
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08、2019-010、
2019-017、2019-025、2019-028、2019-036、2019-046、2019-055、2019-057、
2019-064、2019-067、2019-068)。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
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524,302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09%,最高成交价为 18.46 元/股(为回购价格调整前实施),最低
成交价为 13.0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5,001,003.57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三、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扩大激励人员范围,
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
同体,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同时综合考量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激
励规模、激励效果、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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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
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且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扩大激励人员范围,健
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
体,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
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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