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2020-09-0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忠渭
住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通讯地址: 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2:庞琴英
住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通讯地址: 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3: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月亮路月亮岩商住5楼2单元1层3号060[水口寺办事
处]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月亮路月亮岩商住5楼2单元1层3号060[水口寺
办事处]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8月31日
                                         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持其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8

附表: .................................................................. 19




                                        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合伙),出让方,甲方
公司、本公司、上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神力股份
                    指     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让
中物一方
                           方,乙方

                    指     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
《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签署的《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陈忠渭
           陈忠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0519490716****,
       住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通讯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2、庞琴英
           庞琴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0519480202****,
       住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通讯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3、贵州睿忠
           公司名称: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58550668X9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1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月亮路月亮岩商住5楼2单元1层3号060[水口
       寺办事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企业营销策划
       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贵州睿忠股东情况
           陈睿持有75.10%的份额,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24.90%的份额。
           三、贵州睿忠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32040519720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   副董事长
陈睿      男                      中国      中国       已的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19****                                                         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除持有神
       力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忠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庞琴
       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之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长之子陈睿系贵州睿忠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神力股份
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
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忠渭先生持有上市公司92,727,1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42.58%;庞琴英女士持有上市公司10,303,0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4.73%;贵州睿忠持有上市公司13,267,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6.09%。合计持有神力股份股份116,298,000股,占神力股份总股本的53.41%。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忠渭先生持有公司78,818,1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36.20%;庞琴英女士持有上市公司8,757,5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4.02%;贵州睿忠持有上市公司11,277,6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18%。
合计持有的神力股份股份为98,853,300股,占神力股份现有总股本的45.4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协议转让签订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协议日期         (元/股)           (股)         (%)
 陈忠渭       协议转让      2020年8月30日         15.525       13,909,077             6.39
 庞琴英       协议转让      2020年8月30日         15.525           1,545,453          0.71

贵州睿忠      协议转让      2020年8月30日         15.525           1,990,170          0.91
     合计         -                 -                 -        17,444,700             8.01
      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前持股数       占神力股份总股        减持后持股        占神力股份总股
     股东
              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陈忠渭      92,727,180             42.58%           78,818,103                36.20

 庞琴英      10,303,020              4.73%            8,757,567                4.02

贵州睿忠     13,267,800              6.09%           11,277,630                5.18

     合计    116,298,000             53.41           98,853,300                45.40

      (注:本次减持股份比例和减持后股份比例之和与减持前股份比例之间差额

                                          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陈忠渭(以下简称“甲方一”)、庞琴英(以下简称“甲方
二”)、贵州睿忠(以下简称“甲方三”)
    乙方、受让方:中物一方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合计17,444,700股股份(包括甲方一所持
标的公司13,909,077股股份、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1,545,453股股份、甲方三所
持标的公司1,990,17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目前股本的8.01%。
    (三)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
    各方确认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收盘价的90%确定本次股
份转让的交易对价,即人民币27,082.89675万元。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止的期间内,若上市公
司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应同时根据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但总交易对价
不做调整。
    (四)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各方同意按照下述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1.乙方应于标的公司公告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
一期交易对价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
    2.在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合规性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
定账户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共计4,000万元人民币。
    3.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三期交
易对价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
    4.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四期
交易对价共计4,000万元人民币。
    5.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起一百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


                                         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交易对价共计7,082.89675万元人民币。
    (五)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1.各方同意,于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各方共同配合提交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并且确保在取得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合规性确认文
件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2.各方同意,除上述约定的条件外,标的股份交易对价的支付均以甲方于支
付时点未在重大方面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事项为前提。若甲方在
支付时点存在在重大方面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事项的情形且甲方
未能解决的,乙方有权延期支付,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税费
    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纳税义务,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由纳税义
务人自行承担。如果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应缴的税款负有代扣代缴
权利(义务)的,该方将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除各方另有约定的情形外,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商谈、草拟、签署及
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七)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
任何一笔或多笔交易对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并在甲方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股份并支付完毕其应付未付的交
易对价,但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如乙方仍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支付应付未付的交易对价,则甲方有权直接通知乙
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转让标的股份、未能按时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
过户登记,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在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
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但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
其已收取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仍未在前述期限内办理完毕
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则乙方有权直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
                                         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损失。为免疑义,如因乙方不予配合受让标的股份和/或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登记,导致甲方无法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甲方无需承担本条项下的违约
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的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况。陈忠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女士、贵州睿忠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67,845,44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8.34%,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
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忠渭为公司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忠渭先生持有上
市公司92,727,1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42.58%;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忠
渭先生持有公司78,818,1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0%;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睿在贵州睿忠中的出资比例为75.10%,且为执行事
务合伙人;公司副总经理朱国生在贵州睿忠中的出资比例为2.5%。本次权益变动
前,贵州睿忠持有上市公司13,267,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6.09%。本
次权益变动后贵州睿忠持有上市公司11,277,6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5.18%。
    2、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


                                       1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在其他公司
任职。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
况。




                                      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忠渭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1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庞琴英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睿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1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
3、电话:0519-88998758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及签署页)




                                      1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司                                股票代码              603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州市经开区
                 陈忠渭
名称                                               住所                  丁堰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州市经开区
                 庞琴英
名称                                               住所                  丁堰镇
                                                                         贵州省贵阳市
                                                                         南明区月亮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月亮岩商住 5
名称             (有限合伙)                      住所                  楼 2 单元 1 层 3
                                                                         号 060[水口寺
                                                                         办事处]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忠渭持股数量:92,727,180股                      持股比例:42.58%
披露前拥有权益 庞琴英持股数量:10,303,020股                      持股比例:4.73%
的股份数量及占 贵州睿忠持股数量:13,267,800股                    持股比例:6.09%

                                        1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已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股份比例          116,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1%。



本次权益变动      陈忠渭持股数量:78,818,103股                      持股比例:36.20%
后,信息披露义 庞琴英持股数量:8,757,567股                          持股比例:4.02%
务人拥有权益的 贵州睿忠持股数量:11,277,630股                       持股比例:5.18%
股份变动数量及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忠渭、庞琴英、贵州睿忠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变动比例          98,85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12 个月内继续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2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2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忠渭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2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庞琴英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睿

                                       2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