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神力股份: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21-04-2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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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1-2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5040 号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编制《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深圳砺剑防卫
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审核程序 。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0 年度业绩承诺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
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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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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