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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神力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
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0 年实际
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
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37.1 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6.5 万元(含税),
合计 63.6 万元(含税)。
    公司拟续聘众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
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
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
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
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
    (3)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