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为“中科江南”)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847,9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5%;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盐发”)持有公司 2,104,1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66%;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金源”) 持有公司 3,326,0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8%;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虞山”)持有公司 1,330,016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11%。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13,608,1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6.250%。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盐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50,000 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854,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中科虞山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430,01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00,000 股,减持后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中科江南、中科金源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3,276,800 股 中科江南 5%以下股东 6,847,982 3.145% 其他方式取得:3,571,182 股 IPO 前取得:124,390 股 中科盐发 5%以下股东 2,104,124 0.966% 其他方式取得:1,979,734 股 IPO 前取得:1,574,600 股 中科金源 5%以下股东 3,326,038 1.528% 其他方式取得:1,751,438 股 IPO 前取得:229,640 股 中科虞山 5%以下股东 1,330,016 0.611% 其他方式取得:1,100,37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中科江南 6,847,982 3.145%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盐发 2,104,124 0.966%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第一组 中科金源 3,326,038 1.528%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中科虞山 1,330,016 0.611% 基于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13,608,160 6.250% — 注 1: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元/股) (元) (股) 比例 中科江南 0 0% 2021/8/30~2021/11/28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6,847,982 3.15% 中科金源 0 0% 2021/8/30~2021/11/28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3,326,038 1.53% 集中竞价交易、 中科盐发 1,250,000 0.57% 2021/9/6~2021/9/7 9.84-10.31 12,345,416.75 854,124 0.39%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 中科虞山 1,330,016 0.61% 2021/9/6~2021/10/21 10.25-10.41 13,692,479.04 0 0% 大宗交易 3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