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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力股份:神力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6-0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股票简称:神力股份                                     股票代码:   60381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双大道南段66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1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披露后,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如需)、中国证监会的审批。
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准备工作。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
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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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风险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目前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待出具核查意见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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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风险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
      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 1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3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情况...................................................................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28
      一、本次交易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2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的声明............................................................... 28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28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9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29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29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29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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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30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3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2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33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36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36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3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6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38
      二、合并利润表................................................................................................... 4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4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5
      一、备查文件....................................................................................................... 45
      二、备查文件地点............................................................................................... 45
附表: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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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报告书、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昱铭耀     指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神力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盛屯集团                       指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遂川睿忠                       指   遂川睿忠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份受让、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股票导致权益变动的行为
                                    四川昱铭耀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于 2022 年 6 月 6 日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签署的《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川昱铭耀与神力股份于 2022 年 6 月 6 日签署的《常州神力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第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6 号—上市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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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双大道南段669号

法定代表人                 林举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6MA7FW97E1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
经营范围
                           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2-02-15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15层

联系人                     龚雅雪

联系电话                   028-652270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姚雄
杰,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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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屯集团直接持有四川昱铭耀60.00%股权,并通过深圳
盛屯珵宇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四川昱铭耀20.00%股权,因此盛屯
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四川昱铭耀80.00%股权,为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盛屯集团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511
注册地址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姚娟英
注册资本                   2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405311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3-10-19
经营期限                   1993-10-19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
经营范围                   、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拥有其    最近 5
  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地     年任职
                                                                 区居留权      情况
 姚雄杰     男    35082219**********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否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2年2月15日,无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盛屯集团除四川昱铭耀
以外,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其核心业务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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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北京盛屯天宇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1     募基金管理有限       10,000.00    100.00%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股权
       公司                                            投资等。
                                                       胶合板制造;纤维板制造;刨花板制造;金属及金
       厦门盛屯宏瑞泽
 2                          45,000.00    100.00%       属矿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
       实业有限公司
                                                       发;贸易代理等。
                                                       投资兴办实业;纳米新材料的销售;有色金属制品
       深圳市盛泽新材
 3                          10,000.00    100.00%       及原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料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通信备用电池、储能设备、电池组、电
       四川安迅储能科
 4                           2,191.84     51.46%       源管理系统、电源、新能源汽车的电气控制系统的
       技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辽宁台安威利邦                                  木制品加工销售、林木种植、销售;人造板、家私
 5                          10,000.00     65.58%
       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加工、销售等。
       深圳盛屯聚源锂
 6                          10,000.00    100.00%       锂矿项目的投资、国内贸易等。
       能有限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碳酸锂、氢
       盛新锂能集团股                                  氧化锂、氯化锂等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稀土氧化
 7                          86,535.00     10.28%
       份有限公司                                      物综合回收利用、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新能源
                                                       、新材料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和产业化运作等。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
       深圳昱铖科技有
 8                          30,000.00    100.00%       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新材料技术
       限公司
                                                       研发等。
                                                       电子材料相关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投资兴办实
       广东盛屯科技有
 9                          20,000.00    100.00%       业;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
       限公司
                                                       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
       四川盛屯企业管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企
 10                         20,000.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
       深圳市盛屯汇泽                                  矿产品、金属矿产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
 11                          1,000.00    100.00%
       贸易有限公司                                    口业务;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等。
                                                       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
       盛屯矿业集团股
 12                        282,515.23     18.49%       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
       份有限公司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四川冕宁矿业有
 13                         22,000.00     55.00%       稀土及伴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收购、销售。
       限公司
       深圳盛屯珵宇新
                                                       新材料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
 14    材料合伙企业(        8,000.00     30.00%
                                                       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等。
       有限合伙)
                                                       钴、镍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研发与销售;纳米新材料
       深圳市盛屯稀有                                  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稀土及其他
 15    材料科技有限公       20,000.00     90.00%       金属材料的购销、有色金属制品及相关产品,原材
       司                                              料的购销、稀土应用技术开发、稀土产品的开发与
                                                       购销等。
       石棉县盛屯置业
 16                          2,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有限公司
 17    厦门屯濋投资合       20,000.00    100.00%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


                                                   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伙企业(有限合
       伙)
                                                       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深圳市盛屯益兴                                  、技术转让;投资咨询;有色金属制品及相关产品
 18                          1,000.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原料的购销;国内贸易;金属矿产品的批发零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
                                                       理;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装
       四川盛屯置业有
 19                         20,000.00    100.00%       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限公司
                                                       ;企业经营管理策划与咨询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
       厦门旭益投资合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20    伙企业(有限合       50,000.00     90.00%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
       伙)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等。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四川盛屯信泽科
 21                          1,000.00    100.00%       推广;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
       技有限公司
                                                       理咨询;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等。
       台山市威利邦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造林工程设
 22                         15,000.00     88.00%
       业有限公司                                      计;收购、加工、销售:纤维板、刨花板、木材。
                                                       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四川赛孚迅储能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
 23                          5,000.00    100.00%
       技术有限公司                                    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
                                                       术研发;电池销售等。
       南京瑞高实业有                                  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钢材,五金交电,通讯设备
 24                          1,500.00     58.20%
       限公司                                          以及器材、机械设备、百货销售等。
       厦门昶盛投资合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25    伙企业(有限合      145,000.00     73.63%       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
       伙)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等。

           注:上市公司盛屯矿业、盛新锂能持股比例截至 2022 年第一季度末。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姚雄杰除本报告书“第一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二)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所
       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外,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
       情况如下:



                                                   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控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泽琰实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业发展有限公                     2,550           70%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司                                                      专控、专卖商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展开
实际业务,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盛屯集团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最近三年的财
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4,026,949.03     3,242,899.35     2,758,652.75
            负债总额                      2,218,129.26     1,789,920.05     1,589,022.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8,819.78     1,452,979.30     1,169,63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2,760.55        248,045.49        204,346.85
            营业收入                      5,068,752.47     4,256,123.04     3,932,786.46
            利润总额                       349,628.34          8,603.23         26,684.40

               净利润                      315,487.01          9,610.14         27,15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205.23          8,600.66         12,957.41
    注: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是否拥有其
 姓名         现任职务        公民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地区
                                                                           居留权
林举       执行董事、经理   35018119**********   中国     上海市              否
龚雅雪     监事             51090219**********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5%以上的
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
情况说明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1)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直接持有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1,简称“盛屯矿业”)18.49%股权,实际控制人姚雄杰直接
持有盛屯矿业 1.43%股权,合计持有盛屯矿业 19.92%股权。

       (2)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直接持有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0,简称“盛新锂能”)10.28%股权,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盛新锂能 6.27%股权,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盛新锂能 4.18%股权,由盛屯集团担任普
通合伙人、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和盛屯集团担任出资人的厦门屯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盛新锂能 2.79%股权,盛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姚娟英直接持有盛新锂能 2.08%股权,实际控制人姚雄杰直接持有盛新锂能 1.24%
股权,上述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盛新锂能 26.84%股权。




                                        1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在境内、境外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
金融机构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的说明

     四川昱铭耀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由盛屯集团出资成立,认缴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22 年 5 月 18 日,盛屯集团、四川德毅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四
川昱铭耀签署《增资协议》,由盛屯集团、四川德毅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认缴四川昱铭耀新增注册资本 19,000 万元、6,000 万元,增资价格均为 1 元
/股。

     2022 年 5 月 30 日,深圳盛屯珵宇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德毅
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四川昱铭耀签署《增资协议》,由深圳盛屯珵宇
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德毅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
四川昱铭耀新增注册资本 8,000 万元、2000 万元,增资价格均为 1 元/股。

     两次增资完成后,四川昱铭耀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股东变更为盛屯集
团、四川德毅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屯珵宇新材料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控股股东仍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姚雄杰,未发生变动。




                                     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对神力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看好,对神力
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充分认可,未来将继续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提高神力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

     2022 年 6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以 158,676,254.10 元受让遂川睿忠持有的上市公司 11,277,630
股股票,以 101,706,992.94 元受让庞琴英持有的上市公司 7,228,642 股股票。

     2022 年 6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65,319,056 股(含本数)
股票。

     除上述事项以及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2022 年 6 月 6 日,四川昱铭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260,383,247.04 元受
让遂川睿忠和庞琴英合计持有的 18,506,272 股上市公司股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宜。

     2022 年 6 月 6 日,四川昱铭耀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

     2022 年 6 月 6 日,神力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常
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常州神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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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与四川昱铭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四川昱铭耀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后还需按照上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向特定对象四川昱铭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如需)
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上市公司
将向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
发行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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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情况

     (一)采取目前权益变动方式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权益变动后
的持股比例需超过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权
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忠渭、遂川睿忠及庞琴英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98,853,3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45.40%。

     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发
行前总股本的 30%。按照发行上限测算,不考虑老股受让,本次发行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增至 283,049,243 股,四川昱铭耀持有 65,319,056 股股份,持股比例
23.08%。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忠渭、遂川睿忠及
庞琴英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34.92%,仍高于四川昱铭耀的持股比例。

     鉴于以上情况,各方协商,本次发行的同时,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四川昱铭耀转让部分老股,以达到本次发行后四川昱铭耀
持股比例超过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的
目标。

     为了避免触发要约收购,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前,四川昱铭耀受让陈忠
渭、遂川睿忠及庞琴英合计持有的 18,506,272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发行前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8.50%。考虑本次老股受让,若以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
完成后,四川昱铭耀将持有 83,825,328 股股份,持股比例 29.62%,将超过陈忠
渭、遂川睿忠及庞琴英合计持有的 80,347,028 股股份(持股比例 28.39%)。同时,
四川昱铭耀的持股比例不到 30%,未触发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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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考虑到自身资金安排、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规定、上市
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及要约收购相关规定等因素,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与认
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

     (二)股份协议转让

     2022 年 6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以 158,676,254.10 元受让遂川睿忠持有的上市公司 11,277,630
股股票,以 101,706,992.94 元受让庞琴英持有的上市公司 7,228,642 股股票。

     本次转让后,四川昱铭耀将直接持有神力股份 18,506,272 股无限售流通股
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8.50%。

     (三)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217,730,187 股,陈忠渭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78,818,1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6.20%。
遂川睿忠直接持有公司 11,277,6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8%,庞琴英直接
持有公司 8,757,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2%。陈忠渭、遂川睿忠及庞琴
英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98,85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5.40%。

     2022 年 6 月 6 日,四川昱铭耀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四川昱
铭耀拟认购上市公司不超过其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30%的股份,按照最高限额
30%的比例测算,则四川昱铭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5,319,056 股。

     同时,根据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
与减持承诺函》,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过
户之日,放弃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此外,陈忠渭、遂川睿忠、庞
琴英承诺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通过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总数量不低于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5%。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5,319,056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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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                           发行完成后
    持股单位                       占发行                             占发行完
                      股份数                表决权        股份数                 表决权
                                   前总股                             成后总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四川昱铭耀         18,506,272     8.50%        8.50%   83,825,328     29.62%    29.62%
 陈忠渭、遂川睿
 忠企业管理服务
                     80,347,028    36.90%    36.90%      80,347,028     28.39%     0.00%
 中心(有限合
 伙)、庞琴英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昱铭耀持有公司 83,825,328 股股份,占发
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为 29.62%,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姚雄杰成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发行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遂川睿忠(股份转让方、甲方一)、庞琴英(股份转
让方、甲方二)、陈忠渭(遂川睿忠和庞琴英的一致行动人、丙方)已与四川昱
铭耀(股份受让方、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06,2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50%,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
持有的标的股份。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 11,277,630 股股份,甲方二向乙方转
让 7,228,642 股股份。

     2、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

     (1)各方同意,综合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尽调结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
价格及合理市盈率、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
易对价最终确定为 260,383,247.04 元,即 14.07 元/股。其中,甲方一所持股份的
交易对价为 158,676,254.10 元,甲方二所持股份的交易对价为 101,706,992.9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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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方同意,受让方分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具体安排按照
如下次序进行:

     第一期: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支付定金
6,093,950.20 元,向甲方二支付定金 3,906,049.80 元,定金可抵减交易价款。

     第二期:自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简
称“无异议函”)之日起 20 个自然日内或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孰迟),乙方向
甲方一支付交易价款 45,000,000.00 元。

     第三期:在完成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后,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乙方向甲
方一支付交易价款 80,000,000.00 元。

     甲方一、甲方二自第三期股份交易价款支付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结算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申请。若
由于特殊情况导致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时间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则第三期交
易价款支付完成时间不晚于第二期价款的最后一笔支付之日。

     第四期:在股份交割(以完成了在结算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为准)完成后,
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乙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即向甲方一支付交易价款
27,582,303.90 元,向甲方二支付交易价款 97,800,943.14 元。若由于特殊情况导
致股份交割日晚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则第四期交易价款应当于股份交割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交割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股份转让方与股份受让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
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

     (2)各方确认,自以下条件(简称“交割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向结算公司提交将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
受让方名下的申请资料:

     1)本协议已经生效。

     2)受让方已按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完毕第三期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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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转让方于本协议项下各项陈述与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任
何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

     (3)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但若在目标股
份过户完成前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负债等任何增加负债或承担
重大义务的情形,则该部分债务或负担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过渡期间安排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

     (1)过渡期内,如上市公司发生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
项,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增,保持标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
且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

     (2)甲方在过渡期内取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应当归属乙方。

     (3)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推荐一名乙方关
联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推动股东大会通过。

     5、交易税费

     本协议签署的印花税(如有)、过户费(如有)、公证费(如有)由甲方承担。
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自行支付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因本次
股份转让承担的其他任何税费。

     6、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和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任何
对甲方、乙方和丙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对甲方、乙方和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
法规、判决。

     (2)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不存在也不会设置限制或障碍,
甲方对目标股份转让事项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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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收购目标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
让价款,并对协议受让目标股份没有任何异议。

     (4)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上不存在未披露的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质押、
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情况,不存在任何司法及/或行政机构采取的任何查封、
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任何与目标股份相关的法律纠纷。

     (5)甲方、乙方和丙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时间准备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确保按照《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

     (6)甲方、丙方和/或上市公司向乙方出示或提交的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
文件、资料、陈述、信息等原件及影印件均为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无隐瞒
篡改疏漏对本次股份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等,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按本协
议的条款和条件参与本次股份转让的事实和文件已向乙方披露,无隐瞒、疏漏或
虚假对本次股份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7、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及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
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在协议(含附件)及/或其与协议相对方所签署的其他协
议(如有)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协议(含附件)及/或其与协议
相对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如有)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
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
偿金。

     前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股
份转让及交易而发生的财务调查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以及
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等。支付赔偿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
议或依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权利。

     (2)除各方另有约定外,若受让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限向转让方支付交易
价款,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受让方以逾期未支
付的交易价款金额为基准、按照每逾期一日 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应支付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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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金额=截至交易价款支付期限届满当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交易价款 金额
×0.05%×该笔未支付的交易价款的支付期间届满当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支付日
(含当日)之间经过的自然日数);若受让方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仍未支付到期交
易价款及违约金的,转让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违约金,但违约情形是
转让方原因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原因或者其他非受让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3)自协议签署日起至终止之日止,转让方就所持标的股份的再次出售、
转让、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
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备忘录或合同、或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和本次交易
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
文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金额 50%的违约金。

     (4)转让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限内提交标的股权过户申请的,则受让方有权
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转让方以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金额
为基础、按照每逾期一日 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应支付违约金金额=已支付
的交易价款金额×0.05%×延长期限届满之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
之间经过的自然日数);但违约情形是受让方未能及时提供前述登记手续所需其
提供的文件资料导致的除外。

     (5)同一事项或/及不同事项,导致协议不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主义务、违约金、补偿款及费用等)重叠的,权利方有权主张该等条款约定的
最高额权利。

     (6)各方确认,若受让方在交割日后的任何时间发现转让方及上市公司提
供的文件存在虚假、重大误导或遗漏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与尽职调查结
果不符,且该等情况难以有效解决并导致上市公司或受让方遭受重大损失(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造成重大障碍甚至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退市的,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退还全部交易对价及按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8、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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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丙方承诺 2022 年度至 2025 年度上市公司电机定子、转子冲片
和铁芯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年。若未实现该净利
润,甲方将在每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 30 日内就不足 1,000 万元的部分对乙方
进行等金额补偿,丙方承担补偿连带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丙方承诺对乙方以外的单一第
三方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的股份不能超过转让时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10%。超过 10%的部分,甲方、丙方需要在作出转让决定前 10 个工作日告
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认购权,乙方未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复视同同意
转让。

     (3)上市公司正在进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次
非公开发行项目未能顺利实施,乙方将继续受让甲方、丙方持有的一定比例的上
市公司股份(价格届时协商一致),直至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确保乙方持有
的股权比例比甲方、丙方合计持有的股权比例高出至少 5%。

     9、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
能获得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0、协议成立、生效及终止

     协议经转让方和受让方有权人员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于以下条件均获满
足之日起生效:

     (1)转让方内部有权机构已适当审议批准或同意本次交易。

     (2)受让方内部有权机构已适当审议批准或同意本次交易。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终止:

     (1)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在交割日前,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陈述或保证在
重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具有重大误导,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非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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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且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补偿其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3)受不可抗力影响,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力股份与四川昱铭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该
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主体与签署时间

     甲方(股份发行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份认购方):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2 年 6 月 6 日

     2、认购标的

     乙方的认购标的为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

    (1)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5,319,05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拟
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2)认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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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9.9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鉴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甲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17,730,187
股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797,858.415
元(含税)。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
依照上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9.91 元/股。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

     乙方将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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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
效之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4、股票认购的时间及价款支付

     (1)认购时间

     甲方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启动本次非公
开发行,乙方应当在前述期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以及本协议的约
定完成认购。

     (2)价款支付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股数量、认购金额及认购价格履行
认购义务;乙方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收到甲方及
/或其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承销商(“承销商”)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
书》后,按照甲方与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一次性将认购款划入承销商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3)股份登记

     在乙方支付认购款项后,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具备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报告,并应在验资报告
出具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办理股票登记的相关资料,以使乙
方成为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5、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
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6、协议终止

     本协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本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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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非公开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批文有效期内非因乙方原
因未能完成发行,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乙方向甲方发出
书面终止通知之日终止。

     (3)若本协议因法律、法令、政府禁令或司法裁定而不能履行,则任何一
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7、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诺,则构成违约,守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违约的,违约方无需
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则乙方应按照认
购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恐怖活动等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
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有权机构
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
需延期履行的书面说明。按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
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9、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
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10、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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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为本协议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并
依其解释。

     (2)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的,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所涉条款外的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11、协议的成立、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已经成立;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如需);

     4)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权益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遂川睿忠、庞琴英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四川昱铭耀发行的股份为新增股
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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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 据 《 股 份转 让 协 议》, 四 川 昱铭 耀 通 过协 议 转 让 方式 取 得 上市 公 司
18,506,2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8.5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260,383,247.04 元。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四川昱铭耀以现金方式
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5,319,056 股,并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准。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以本次发
行最终发行金额为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协议受让股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
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通过协议受让遂川睿忠、庞琴英转让的 18,506,272
股股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该
资金来源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存在
向第三方公开募集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
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本次收购所
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
式/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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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作出重大调整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
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
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林举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林举先生为四川昱铭耀关联方,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除上述安排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
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也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形。若未来 12 个月内基于上市
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
露工作。同时,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将努力确保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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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有管理层人员保持稳定,保障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避免对上市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
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
上市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若今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涉及到《公
司章程》修改的,将在依法履行完毕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对《公司
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
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除上述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调整计划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如有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提及的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
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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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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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
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
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四)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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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
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
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自营、合资或联营)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
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神力股份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称“承诺人”)出具承诺如下:

     “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也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神力股份及其下
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通过投资、收
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神力股份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

     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神力股份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神力股份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
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神力股份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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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内部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如有)的审批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
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称“承诺方”)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承诺如下:

     “1、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
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
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
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
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

     4、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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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方承担。

     5、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
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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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
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信息义务人无其他需承担的附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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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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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四川昱铭耀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立未满一年,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盛屯集团为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8,011.21            186,750.07            244,052.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998.93            119,013.14             35,873.56

衍生金融资产                           3,364.89               4,938.53              1,868.93

应收票据                              51,189.73                194.00                    43.00

应收账款                             212,398.44            107,776.65            113,305.37

应收款项融资                          76,712.71             97,392.56             31,176.56

预付款项                             163,891.59            238,544.91            261,777.28

其他应收款                           161,646.97            150,470.13            130,882.05

其中:应收利息                             81.70                81.67                        -

       应收股利                                -                     -                  333.49

存货                                 672,149.97            451,514.55            497,387.11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34.48              1,203.42              1,200.10

其他流动资产                         151,206.76            134,320.26             73,116.87

流动资产合计                       2,023,205.67           1,492,118.21          1,390,683.59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4,702.00               4,702.00              4,702.00


                                     3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14,147.30       19,985.14              2,651.39

长期股权投资                122,256.40       47,028.37             64,838.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78.71        8,333.37                     8.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30.00              9,622.55

投资性房地产                  5,136.67        4,475.59              1,879.67

固定资产                    786,082.70      764,596.13            474,225.98

在建工程                    228,697.87      105,792.92             66,000.09

使用权资产                    7,376.58                -                       -

无形资产                    420,960.99      439,025.99            375,065.23

开发支出                           18.00        190.87                   171.73

商誉                        234,689.93      236,772.33            237,308.05

长期待摊费用                 32,549.53       26,620.23             22,313.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870.60       40,019.75             24,490.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976.08       47,108.44             84,691.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3,743.36    1,750,781.14         1,367,969.16

资产总计                   4,026,949.03    3,242,899.35         2,758,652.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49,863.57      441,122.31            352,606.21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16,989.09       17,191.44              1,185.23

应付票据                    209,375.71      213,723.60            234,533.69

应付账款                    291,097.98      265,119.09            236,511.81

预收款项                          200.51              -           218,715.82

合同负债                    149,784.04      187,415.10                        -

应付职工薪酬                 12,774.04        6,858.81              7,279.56

应交税费                     38,433.65        9,368.22             14,805.35

其他应付款                  213,344.76      162,525.22            161,049.65



                             3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其中:应付利息                  5,570.64        4,978.70              4,384.02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089.76       32,280.71             51,774.48

其他流动负债                   37,754.78       42,653.71             13,072.47

流动负债合计                 1,663,707.90    1,378,258.19         1,291,534.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0,956.91       88,524.76             24,330.78

应付债券                       86,361.10       69,924.27             50,000.30

其中:优先股                             -              -                    -

租赁负债                        5,936.69                -                    -

长期应付款                    176,817.82      164,011.04            147,398.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13,965.92        8,530.60              7,977.36

递延收益                        6,825.18        6,361.79              3,277.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3,557.76       74,309.40             64,504.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4,421.36      411,661.85            297,487.86

负债合计                     2,218,129.26    1,789,920.05         1,589,022.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270,000.00      270,000.00            230,000.00

资本公积                                 -              -                    -

其他综合收益                        977.41      5,032.05             10,426.15

专项储备                        1,201.04        1,495.58              1,297.64

盈余公积                        2,832.58        2,832.58              2,832.58

未分配利润                     -12,250.49      -31,314.72           -40,20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262,760.55      248,045.49            204,346.85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46,059.23    1,204,933.81           965,283.78


                               4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1,808,819.78           1,452,979.30         1,169,630.62
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4,026,949.03           3,242,899.35         2,758,652.75
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068,752.47       4,256,123.04     3,932,786.46

 其中:营业收入                               5,068,752.47       4,256,123.04     3,932,786.46

 二、营业总成本                               4,675,540.29       4,244,799.48     3,919,113.37

 其中:营业成本                               4,473,986.28       4,079,907.07     3,775,797.61

        税金及附加                                  34,909.40      14,357.36          8,806.90

        销售费用                                     8,726.91        9,224.33       26,347.40

        管理费用                                    81,963.68      63,487.87        52,252.32

        研发费用                                     6,482.11        7,183.28         7,563.47

        财务费用                                    69,471.92      70,639.57        48,345.67

          其中:利息费用                            57,826.24      53,634.94        54,812.62

                 利息收入                            6,436.74        5,622.16         3,132.91

 加:其他收益                                        6,256.48      10,769.24          6,656.01

 投资收益                                            4,992.89      -14,212.52       46,616.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737.30      16,092.21         -4,015.2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1,780.50       -4,393.64                 -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748.74      37,292.07          8,059.84

 信用减值损失                                   -42,436.30         -24,551.67       -11,027.52

 资产减值损失                                   -40,139.05         -21,128.10       -27,254.83

 资产处置收益                                         -166.92        1,623.24             -4.81

 三、营业利润                                   360,468.03           1,115.83       36,718.58

 加:营业外收入                                       704.11         9,351.07         3,046.22

 减:营业外支出                                     11,543.80        1,863.67       13,080.39


                                        4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四、利润总额                                349,628.34       8,603.23        26,684.40

 减:所得税费用                               34,141.32       -1,006.91             -470.39

 五、净利润                                  315,487.01       9,610.14        27,154.79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205.23       8,600.66        12,957.41

 (二)少数股东损益                          245,281.79       1,009.49        14,197.38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8,254.37         524.46        32,266.5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6,150.59       3,206.55        18,522.3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2,103.78       -2,682.09       13,744.2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02,728.96    5,206,465.56     4,663,510.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19.69       4,147.66        10,255.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448.41     423,089.12       278,165.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52,197.06    5,633,702.34     4,951,931.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51,842.28    5,078,401.57     4,329,376.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672.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793.96      62,325.36        52,858.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518.81      45,802.94        51,644.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0,852.10     343,752.13       462,510.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74,007.15    5,530,281.99     4,895,71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189.91     103,420.34        56,215.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517.39     179,034.95       128,669.3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024.24      14,330.48          5,716.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276.99       5,667.65               60.97
 回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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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1,792.83       2,574.28              -206.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3,525.62      53,760.80          8,156.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6,137.08     255,368.16       142,396.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230,337.76     208,626.60       102,583.11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8,518.97     266,618.26         50,161.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192.25      50,892.53         55,123.2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296.57      59,578.06          8,29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345.55    585,715.45       216,157.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208.47    -330,347.29        -73,760.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3,718.63     117,972.34         81,56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3,718.63      77,972.34         81,56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4,723.22     966,907.83       437,621.1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7,597.97     220,992.50       146,077.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6,039.81   1,305,872.66      665,263.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3,395.86     654,148.53       454,220.8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2,312.11      57,741.24         51,702.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291.12       8,236.88                 5.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966.19     352,507.06       158,420.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674.16   1,064,396.84      664,343.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2,365.65     241,475.82              920.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85.34      -3,059.01             -275.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7,761.76      11,489.87        -16,901.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117.95      69,628.08         86,529.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879.71      81,117.95         69,6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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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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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审批文件;

     (四)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股份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
明;

     (六)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收购所做出的承诺;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十)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目前核
查工作尚未完成,待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后补充);

     (十一)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
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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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林举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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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目前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待出具核
查意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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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林举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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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常州市

股票简称             神力股份                   股票代码               603819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成双大道南段66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是□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
东                   露义务人变更为上市公司第一                       制人变更为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否√                                             股股东盛屯集团同时控
公司持股5%以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股了盛屯矿业和盛新锂
                                                                      能两家上市公司。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表决权委托)(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无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 非限售普通股
                     变动数量: (1)协议转让股份数量:18,506,272股;(2)认购非公开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65,319,056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协议转让股份数量占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0%;(2)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时间:四川昱铭耀、遂川睿忠、庞琴英共同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完
                     成股份过户及相关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股份协议转让,即遂川睿忠、庞琴英将持有的18,506,272股股份(占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上市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50%)转让给四川昱铭耀。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时间: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方式: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5,319,056股,该事项尚
                     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审查通过(如需)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是√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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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存在同业竞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
                     是□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 是□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
                     是√
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否□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来源                 否□
                     是√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否□
                     是√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否□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否√
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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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林举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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