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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彩科技: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
行了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澳先生、林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Yining Zhang 先生、房桃峻先生经选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
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
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
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请予审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Yining Zhang(新任):中文名张易宁,1962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
曾任福建国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研究员,
现任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房桃峻(新任):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1991 年至今在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后合并更名为福州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副教授职称,并在不同时期担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系副主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行政职务。现任中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郭澳(已离任):1972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EMBA,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龙
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江苏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聚隆
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林晖(已离任):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干部;福建省司法厅干部;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
任、证券部负责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
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第十次至第十三次共 4 次
会议,2 次以现场会议方式、2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郭澳先生、林晖先生作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以上 4 次会议。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第一
次会议共 2 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澳先生、林晖
先生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了第二届第四次会议,Yining Zhang 先生、
房桃峻先生作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了第三届第一次会议。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第三次与第四次共
2 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澳先生、林晖先生作
为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上述会议。
       以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
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
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十六次至二十二次、第三届第一次共 8 次董
事会,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 2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 6 次。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
2 次会议,均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0 年我们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
情形,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郭澳         7            7            0            2            2

    林晖         7            7            0            2            2
   Yining
                 1            1            0            0            0
    Zhang
   房桃峻        1            1            0            0            0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
对公司经营状况、高层人员安排、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
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
们履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为经销商提供
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担保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上述监管文件的要
求,经审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对外担
保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候选人个人履历、任职资格
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现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
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此项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大华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认为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9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间,严格履行了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
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工作: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对本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公司关于董事津贴制度和高管人员薪
酬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度薪酬。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0 年投资计划和 2020 年经营计划
要点,对公司经营方向和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决策。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4 月 26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