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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03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及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0,492,163.21 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638,116,906.06 元,减去 2021 年
提取盈余公积 15,049,216.32 元,2021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73,559,852.95 元。
    考虑到 2021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长期借款余额合计金额已达
95,459.12 万元,公司未来新增 60 万吨二氧化钛产能的建设资金需求,当前公
司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综合考量行业状况、发展机遇等因素,为了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将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

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房桃峻、Yining Zhang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