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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彩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2022-08-26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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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度经公
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上市规则》披露
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
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暂缓、豁免披露的原
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公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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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已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情况。
    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不符合本条第一款和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
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确保任何可能接触拟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幕
交易。
    第九条   若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将按
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规定办理。如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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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

                                                  填表日期: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               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否签署书面保密承诺



申请部门负
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
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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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

    本人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暂缓
披露信息/□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知情人,已知悉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特承诺:
    本人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关于信
息知情人管理、保密义务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暂缓披露信息及/或豁免披露信息
对外披露之前,本人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会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或
传播该等信息。本人不会买卖公司证券,也不会指使、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
通过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所发行证券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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