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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彩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执行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5 号》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执行《解释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
 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
下:
                                                                单位:元
                                       2021 年 1 月 1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62,862.74             564,117.58   12,926,980.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17,271.48             564,117.58    3,881,389.06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
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91,636.45          371,661.92      14,163,298.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23,386.80           400,412.00      4,623,798.80
其他综合收益             23,276,122.85             1,129.34     23,277,252.19
      未分配利润        736,131,788.37           -30,611.03    736, 101,177.34
  少数股东权益            8,210,755.99                731.61     8,211,487.60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度
      损益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21,223,784.98          29,865.73       21,253,650.71
      归母净利润        143,729,102.89           -30,611.03    143,698,491.86
  少数股东损益            4,802,192.51                745.30     4,802,937.8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566,149.23              1,129.34        567,278.57
      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212,297.13                -13.69      -212,310.8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9,429,905.60           -29,481.69    149,400,423.91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4,589,895.38                731.61     4,590,626.99
  综合收益总额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
 规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
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
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