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及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3,292,647.65 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773,559,852.95 元,减去 2022 年
提取盈余公积 12,329,264.76 元,2022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4,523,235.84 元。
考虑到公司 2022 年末短长期借款金额较大,且子公司正太新材二期新增 60
万吨二氧化钛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也具备同业扩张的条件和能力,在综合考量行业状况、发展机遇等因素,为了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将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
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对 2023 年将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
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
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