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6-0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程邦达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邦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海程邦
达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 5,1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84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6,406.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17.3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子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
1 26,350.00 23,988.49
设项目
2 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 24,576.02 22,373.49
3 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 7,711.00 7,019.93
4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0 25,035.42
合计 86,137.02 78,417.33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除已支付相关发行费用外,剩余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
3、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
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风
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
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
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海程邦达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
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