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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程邦达:海程邦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6  

                                             海程邦达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青岛
            2021 年 6 月
                                       海程邦达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3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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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
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
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
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
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大会在进行表
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
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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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10 号华润大厦 B 座 10
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
    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
    (三)宣读、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审议议案分项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读现场表决决议;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九)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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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1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
总股本由 15,392.5237 万股增加至 20,523.523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392.5237 万元增加至 20,523.5237 万元。
    同时,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正式上市,公
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 5,131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0,523.5237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 十 九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均为普通股。                            20,523.5237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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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
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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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
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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