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现就《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能够保障其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新疆水利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亦按其持股比例为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 担保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为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