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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程邦达: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3-0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程邦达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邦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程邦达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和
邦”)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钱塘江支行申请
1.5亿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1年。公司拟按照49%的持股比例为该笔借款提
供总额不超过7,3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水投”)拟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7,650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32286662204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1984 年 6 月 25 日

    5、股权结构: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1%、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49%

    6、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 2288 号创新广场 D 座
17 层 1702 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
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
货物打包服务;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
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汽车旧车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棉、麻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停车场服务;汽车新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木材销售;
轮胎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和邦的总资产
1,402.54 万元,资产净额为 354.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48.32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048.3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331.56 万元,净利润 4.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
议并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新疆和邦生产运营的资金需
求,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新疆和邦
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且本次担保由公司及新疆水投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提供担保,能够保
障其流动资金周转需要,促进了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154.20万元,占公
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2%;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
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有
助于提升被担保单位融资效率,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海程邦达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