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2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按照
49%的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 7,350 万元的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535.1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
2、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 92,393 万元的担保,该
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拓展和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为子公司增加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担保,该议案尚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 98,10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
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9,650.8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 34.0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及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对外担保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许志扬、尉安宁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