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
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许志扬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
师。1988 年至 1997 年任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1997 年至 2007 年任
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7 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至 2021 年 8 月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至 2020 年任青岛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8 月至今任信永中和(青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尉安宁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宁夏
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
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总裁,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谷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积极出席每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及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对议
案信息充分了解和研究,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中,我们
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向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议案详情,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
科学严谨的审议每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大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许志扬 9 9 4 0 0 3
尉安宁 9 9 4 0 0 3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范围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召集和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投资、回购股
份、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
极作用。同时对公司战略发展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在工作规划、重点
事项开展方面予以督导,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工作及内控等工作提出专业意
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
(三)现场调研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发展战略及财务情况,通过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审计部、会计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同时,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为
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内部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件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建立董事会月报工作机制,按月报
送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舆情、投关管理、同行公司动态、行业动态、资本市场监
管动态及监管案例,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便利和支持。在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资料,并及时传递给我们,对于我们存在疑问之处
及时予以答复,高度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
交易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允、合理的定价政策,有利于公司
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
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关联交易也事先征得我们的认可,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除为参股公司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外,其余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中,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
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是由公司及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风险均可控。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3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均履行了必要且合法的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工作岗位及所处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有利于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薪酬的制定及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且公司聘任会计师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05,235,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64,188,189.60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 34.28%。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大股
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4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
有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设立及优化调整符合
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控体系和流程,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
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
查,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持续深入
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提升履职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及规范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不断增强履职能
力,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
发挥个人专业特长,持续提升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志扬、尉安宁
2023 年 4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