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好太太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太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好太太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好太太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2号)核准,广东 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00万股,并于2017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为40,1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共涉及2个股东,分别为沈汉标和王妙玉。上述股东持 有的限售股共计329,89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26%,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0年12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4,1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发行人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沈汉标承诺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 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本人及受让方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本人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 公司,并予公告。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 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2、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妙玉承诺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及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 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本人及受让方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本人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 公司,并予公告。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 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 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9,895,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单位:股) (单位:股) 数量 例 1 沈汉标 217,395,000 54.21% 217,395,000 0 2 王妙玉 112,500,000 28.05% 112,500,000 0 合计 329,895,000 82.26% 329,895,000 0 注: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29,895,000 -329,895,000 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29,895,000 -329,895,000 0 无限售条件 A股 71,105,000 +329,895,000 401,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1,105,000 +329,895,000 401,000,000 股份总额 401,000,000 0 401,0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好太太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 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好太太关于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广东好太太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