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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高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9-005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
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期限

                                     1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
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
险进行评估,严格保障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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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在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认为:1、中公高科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
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诸如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中公高科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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