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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高科: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1-10-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公
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就中公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5.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541,600.00 元,扣除各项新股
发 行 和 承 销 费 用 合 计 37,998,949.6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2,542,650.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28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


                                        1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公高科(霸州)养
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余额为期间利息,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公高科(霸州)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7500000
                                                       活期存款   402.53
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司北京奥运村支行       0723917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7500000
                                                       活期存款    64.96
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奥运村支行       0724343
合计                                                              467.49

    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50,611,556.67 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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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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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际   自有资金实
                                   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际累计投入
                                                                  金额
  公路智能养护技
  术 应 用 开 发 中 心 37,420.45 22,254.27     23,145.00       3,330.00
  项目
     说明: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净额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前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
不可控因素。自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因配合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天
气原因等影响了项目建设有效施工时间。此外,由于项目规划设计与建设施工涉
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环节众多,相关手续取得时间晚于预期,对项目建设进
度也产生了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原计划。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此后,受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延
迟复工复产、限制物流和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0 年
上半年,公司基本无法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待 2020 年 6 月疫情防控形势缓
解后才逐步恢复正常施工。因此,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进度出现
延迟。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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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并已完成规划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未在募投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现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如在此期
间,公司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将及时进行披露。

     2、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参加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募
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程
验收工作进度。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投资概算为 37,420.45 万元,主
要用于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其他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人员费用、铺底流
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3,145.00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估算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           土地购置费                   3,000.00                 4,670.79
 2       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              18,377.45                18,099.06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903.00                   375.15
 4            人员费用                    1,140.00                         0


                                     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估算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0
合计                                       37,420.45               23,145.00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项目主要购置了 GPU、云平台服务器等,目前暂未
投入使用。

       由于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成本上涨等原因,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土地购置费
及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较原定计划增加较多。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土地
购置费”及“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两项目已实际投入 26,099.85 万元(含自有
资金),仍需支付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资金 8,663.00 万元。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 3,330.00 万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2,662.56 万元。为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投资概算中“设备购置及安
装费”一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计划投入使用的 10,903.00 万元的设备购置
及安装费不再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前期将使用公司现有设备进
行生产经营,后续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投入。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及部分实施方式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5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
程竣工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
分实施方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公高科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及部分实施方式的变化,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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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洁               陈祥有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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