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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高科:中公高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4 号楼 2 层 2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019,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51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书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徐海青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昊东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018,300 99.9974        800         0.0026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018,300 99.9974        800         0.0026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018,300 99.9974                  800      0.0026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018,300 99.9974                  800      0.002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提名和松为公司第四届董            31,016,702       99.992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02    提名姜震宇为公司第四届            31,016,701                 99.9922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30,832,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 股 1%-5%
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186,300       99.5724           800    0.4276         0    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股东                1,600     66.6666           800   33.3334         0    0.0000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东    18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3.00   2022 年度利润        46,300    98.3014       800    1.6986       0 0.0000
       分配预案
5.01   提名和松为公         44,702    94.9087
       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5.02   提名姜震宇为         44,701    94.9065
       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投
票结果,候选人和松、姜震宇均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慧 王彩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