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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22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徐卫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303.8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
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
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是基于公司
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本次增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