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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
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健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详情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详情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9)。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20)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