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0-04-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化
股份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化股份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预计发 2019 年度实际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 发生金额
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
50,000 万元 18,566.46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采购原料等(公司及子公
600 万元 0
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料等)
技术专家费用(关联方为
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
GIVAUDAN SA及其子 300 万元 38.62万元
公司产品提供技术许可、
公司
专家服务费用)
财务资助(关联方为子公
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1,000 万美元 0
提供有偿借款)
支付借款利息(子公司江
70 万美元 277.98万元
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支付
关联方借款利息)
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关联方
17,350 万元 3,658.79万元
按持有江苏馨瑞香料有限
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 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
300 万元 0
司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在预计额度之内。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及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50,000 万元
采购原料等(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料等) 200 万元
技术专家费用(关联方为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
200 万元
公司产品提供技术许可、专家服务费用)
财务资助(关联方为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GIVAUDAN 400 万美元
1 提供有偿借款)
SA 及其子公司
支付借款利息(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支付
50 万美元
关联方借款利息)
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按持有江苏馨瑞香料有限 7,000 万元
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关联方姓 企业类
注册资本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名/名称 型
GIVAUDAN 92335860 5,chemin de 股份有 Gilles 天然及合成纤维
SA 瑞士法郎 la arfumerie, 限公司 Andrier 芳香或香精原
1214 Vernier, 料,或该原料的
Switzerland 混合品与一切其
他相关物品的制
造及经销等
建德市白 工业印染助剂、泡
20,000,000 建德市新安江街 有限责
沙化工有 胡益飞 沫、元明粉、芒
元 道白沙社区 任公司
限公司 硝、金属拉丝的制
造、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
有限公司49%股权。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卫明姐夫胡益
飞持股9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是合理和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化股份《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2、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化股份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