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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
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
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
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
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
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