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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股票交
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20年一季度同比业绩下降。2020年一季度营收同比下降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
利润下降67.22%。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子公司尚未全面复产。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受“321
事件”影响尚未复产,复产时间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脂肪胺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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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2020年一季度同比业绩下降。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营收35,257.91万元,同比下降35.1%;2020年一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9.99万元,同比下降49.78%;2020年一季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272.91万元,同比下降67.22%。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 江苏子公司尚未全面复产。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江苏子公
司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受“321事件”影
响尚未复产,控股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逐步恢复正常生产,全资孙公
司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配套处理污水、已恢复
运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主要从事脂肪胺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双氧水业务占比较小,2019年双氧水营
收占比约2%,以工业级双氧水为主,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异丙醇
产能现有浙江10万吨/年丙酮法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江苏5万吨/年
丙烯直接水合生产异丙醇装置目前停产尚未复产。近期异丙醇价格出现波动,
但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核实,“截至
目前,不存在涉及新化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
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胡健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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