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新化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 天健验﹝2019﹞18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50.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142.10万元。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614.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 行利息收入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5,314.24万元,未到期银行理 财产品26,3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 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19年6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建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建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 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7月26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由建 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杭州中荷”)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中荷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募集资金余额 名称 (元)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03063180018800093367 20,273,416.96 2 州建德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33050161753500000706 13,557,741.41 司建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1202252519900020852 7,593,060.33 司新安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 公司 362376385700 3,577,253.37 德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公司 216120100100160442 1,067,341.24 海卢湾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杭州中荷 303063180018800078871 7,073,578.46 州建德支行 合计 — — 53,142,391.77 2、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中荷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 26,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保本保最低收益 130,000,000.00 司建德支行 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63,000,000.00 公司 限公司建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0,000.00 限公司新安江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0.00 司杭州建德支行 合计 263,000,000.00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66.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50.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42.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期 化 (3)=(2)-(1) (2)/(1)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 否 14,312.00 14,312.00 14,312.00 6,683.79 7,148.25 -7,163.75 49.95 2021年8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项目 一期一万吨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否 13,978.73 13,978.73 13,978.73 212.05 1,214.49 -12,764.24 8.69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2021年4月 新化综服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 否 10,031.16 10,031.16 10,031.16 5,890.64 6,617.94 -3,413.22 65.97 2021年4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否 7,572.57 7,572.57 7,572.57 513.02 1,061.40 -6,511.17 14.02 2022年12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尚未实现 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否 3,172.01 3,172.01 3,172.01 1,651.43 3,100.02 -72.00 97.73 2020年6月 345.00 否 [注一] 合计 - 49,066.47 49,066.47 49,066.47 14,950.93 19,142.10 -29,924.38 39.01 - - 1、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滞后,部分设备需进口导致采购 周期较长。该项目为公司大洋基地合成氨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老设备对接需在停工检修期间进行,为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将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8月。 2、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项目自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试生产后,经过多次调试,已于 2021年3月产出合格产品。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4月。 3、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由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更名)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施工单位延期开工。该项目目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预 计4月进行试生产,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4月。 4、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公司于2020年12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原建设内容为在大洋厂区内西南预留地块新建研发大楼、中试装置、 仓库等配套设施,公司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地点,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等仍建设于大洋厂区西南预留地块,研发大楼 与总部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同地实施。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至2022年12月。 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一: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目前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5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 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303.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8337号《关于浙江新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03.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光大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4.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三会文件、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的银行对账单、会计师出具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现场检查 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进等进行交流沟通,对新化股 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化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