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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4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胡健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股票授予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长胡健、董事应思斌系本
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长胡健、董事应思斌系本
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长胡健、董事应思斌系本
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