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元/股, 募 集 资 金总额为人民 币 57,015.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6.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1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066.47 项目投入 B1 19,142.1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89.87 项目投入 C1 9,739.3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89.81 项目投入 D1=B1+C1 28,881.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79.68 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664.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64.67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荷环境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3050161753500000706 23,202,464.81 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江支 1202252519900020852 7,349,741.04 司 行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62376385700 1,091,289.57 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303063180018800093367 2,900.86 司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303063180018800078871 315.52 2 司 合 计 31,646,711.80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荷环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 产品余额为19,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终止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135,000,000.00 2021/12/30 2022/4/1 浙江新化化工 司建德支行 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2021/10/15 2022/1/9 限公司新安江支行 合 计 195,000,000.00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7月18日出具的天健审〔2019〕8337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03.84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303.84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并于2019年8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3 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500万元(含4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7 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 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 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新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新化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4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 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5 附表1: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总额 49,066.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39.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881.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预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态日期 效益 (1) (2) (3)=(2)-(1) (2)/(1) 化 更)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 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 否 14,312.00 14,312.00 14,312.00 5,473.80 12,622.05 -1,689.95 88.19 2022年8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项目 投入运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一期于2021年 营时间 否 13,978.73 13,978.73 13,978.73 213.58 1,428.07 -12,550.66 10.22 -227.47 否 8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项目 3月已完工 短,尚 未实现 中荷环境公司58100吨/年 投入运 废酸、11600吨/年废碱、 营时间 否 10,031.16 10,031.16 10,031.16 3,748.40 10,366.34 335.18 103.34 2021年6月 -867.41 否 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 短,尚 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未实现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 否 7,572.57 7,572.57 7,572.57 196.62 1,258.02 -6,314.55 16.61 2022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 否 3,172.01 3,172.01 3,172.01 106.98 3,207.00 34.99 101.1 2020年6月 1008.94 是 否 机阻燃剂项目 合 计 49,066.47 49,066.47 49,066.47 9,739.38 28,881.48 -20,184.99 1. 该项目预计2021年8月完工,目前进度有所滞后,一方面系该项目为公司大洋基地合成氨技术改造项目,技术 改造主要系对生产装置前端部分的改造,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新增改造设备与原生产线对接需在全厂停工检 修期间进行;另一方面系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有所放缓。 2.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项目自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试生产后,经过多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调试,已于2021年3月产出合格产品。 3.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因研发大楼与总部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实施,总部大楼新址目前尚处于规划阶 段,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募投项目当前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将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 截至2019年7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303.84万元。上述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337号)。2019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9年7月23日-24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上述现 金管理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 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余 额为19,500.00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