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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名称: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
 “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 29,700 万元人民币,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额度占基金计划募集总额的 99.00%。
      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风险提示:该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实施。基金
  及其所投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或
  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实施,帮助公司实现相关业务拓展,公司拟以29,700
  万元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拥有99.00%的份额。

     (二)审议程序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基金全部相关事宜。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海”
或“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DX0A1W
   (四)营业期限:2021-02-09 至 无固定期限
   (五)法定代表人:戎炳海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6-381
   (八)登记编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号为 P1072196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次投资认购
基金份额。本次投资合作方与公司以及公司前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名称: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认缴出资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五)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与新化股份产业链具有协调效应的且具有较快发
  展潜力的精细化工、医药生物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
  领域具有“专精特新”和“进口替代”特点;初步实现规模经营,业绩进入快速
  成长、拥有一定行业地位和技术壁垒优质创新型企业;在国家鼓励发展行业中已
  经具有一定利润规模,上市前景明朗,已经或准备进行股份制改造或上市辅导阶
  段企业。
     (六)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新化股份             有限合伙         29,700.00             99%

  杭州福海             普通合伙人       300.00                1%

                合计                    30,000.00             100%


     (七)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无固定期限。
  (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准)
     (八)投资决策: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基金投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表
  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新化公司委派1人,基金管理人委派3
  名,外聘专业人士1人。
     (九)基金管理费:产业母基金无管理费用。母基金在设立子基金投资时,
  基金管理人按市场原则在子基金收取管理费用。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化产业投资基金将重点投资与公司产业运营具有协同性的行业,推动
  公司业务开拓。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
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
    (二)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
资回报期;
    (三)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
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