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9]18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25.33万元。上述 1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60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 目(单位:万元)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066.47 项目投入 B1 28,881.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79.68 项目投入 C1 3,682.9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20.18 项目投入 D1=B1+C1 32,564.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99.86 E=A- 应结余募集资金 19,601.88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601.88 差异 G=E-F 0.00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 目(单位:万元)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925.3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40,720.4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15 项目投入 D1=B1+C1 40,720.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15 E=A- 应结余募集资金 23,242.02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742.02 差异 G=E-F 1,500.00 2 [注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使 用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流 动 资 金 1,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7月,公司与 子公司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由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 司更名,以下简称“中荷环境”)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7月,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 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 行以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东方投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及子公司中荷环境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于2022年12月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公司与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新化”)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新化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有3个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新化股份 33050161753500000706 461,088.00 公司建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 362376385700 806,477.96 建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新化股份 1202252519900020852 55,751,234.03 公司新安江支行 合计 — — 57,018,799.99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13,900.00万元,明细如下: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始日 终止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 新化股份 结构性存款 139,000,000.00 2022/10/20 2023/1/18 限公司建德支行 合计 139,000,000.00 4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有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 571902011510902 513,602.92 杭州高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新化 303063180013000047957 16,906,556.33 杭州建德支行 合计 — — 17,420,159.25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夏新化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 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产品名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金额(元) 称 起始日 终止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 宁夏新化 200,000,000.00 2022/12/21 2025/12/21 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单 合计 200,000,000.00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大额存单已有6,000.00 万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303.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8337号《关于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 民币2,303.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7月23日-24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 资金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33,335.77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575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2022年12月1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6 金 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使 用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5,000.00 万 元 ( 含 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5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上 述现金管理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买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理 财产 品 余 额 为 13,900.0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7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三会文件、公司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的银行对账单、会计师出具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 料;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等进行交 流沟通,对新化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化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 附表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66.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64.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资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分变更) (2)/(1) 化 (3)=(2)-(1)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 未做分期承 否 14,312.00 14,312.00 2,292.76 14,914.81 不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诺 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 未做分期承 一期于2021 否 13,978.73 13,978.73 1,428.07 不适用 不适用 -0.73 未实现 是 诺 年3月已完工 氨水项目 中荷环境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 未做分期承 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 否 10,031.16 10,031.16 0.03 10,366.37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 -361.09 未实现 否 诺 利用迁建项目 未做分期承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否 7,572.57 7,572.57 1,390.18 2,648.2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诺 未做分期承 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否 3,172.01 3,172.01 3,207.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 2,121.62 是 否 诺 合计 - 49,066.47 49,066.47 3,682.97 32,564.45 - - 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经投入 14,914.81 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 104.21%。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该项目运行未达到预期效果,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拟进行整改,优化工艺。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 4 万吨/年合成 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8 月调整为 2023 9 年 7 月。 2.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已于 2021 年 3 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 当时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是公司工业级双氧水产业链的延伸。在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电子级双氧水基础的工业级双氧水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能源政策变化 及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成本端已不具备竞争优势,其生产规模小安全环保压力大,已不符合公 司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在工业级双氧水调整停产后,作为产业链延伸的电子级双氧水优势不明显,不 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亦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决定提前终结该项目,避免 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更为需要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 前终结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分为中试及研发楼两期,中试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公司研发楼与总部 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同地实施,总部办公大楼目前尚未取得土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已于 2021 年 3 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 时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是公司工业级双氧水产业链的延伸。在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电子级双氧水基础的工业级双氧水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能源政策变化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成本端已不具备竞争优势,其生产规模小安全环保压力大,已不符合公司 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在工业级双氧水调整停产后,作为产业链延伸的电子级双氧水优势不明显,不符 合未来发展规划,亦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前终结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19,601.88 万元,均系暂未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10 附表二: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925.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720.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720.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资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分变更) (2)/(1) 化 (3)=(2)-(1) 未做分期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否 63,925.33 63,925.33 40,720.46 40,720.46 不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承诺 合计 - 63,925.33 63,925.33 40,720.46 40,720.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见本核查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剔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 万元外,募集资金结余 21,742.02 万元,均系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暂未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11 12 (此页无正文,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林浣 朱伟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